会员书架
首页 > 斗霸乾坤 > 第一百一十三章 他知道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他知道了(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浏♂览♂器♂搜索.{\一♂六♂八♂看♂书\}:可以快速找到你看的文

    夜麒满怀感激的紧紧握住夜溟珞的双手,歉然道:“想不到溟珞你如此不计前嫌,这倒让夜某汗颜了,今日溟珞你这点醒之恩,夜某万不敢忘,日后若有用得上夜某的地方,请不要见外!”

    眼见这夜麒转变如此之快,夜溟珞只是哈哈一笑,不漏痕迹的抽出了手,道:“这个我自然是不会客气的,既然我已经给你支了道,那之后怎么做就看你的了!”

    夜麒点头道:“这个我自然知道,如今只看这血修罗什么时候出现了。Ψ一&六&八&看&书&Ψ.”

    “那就加油!”

    夜麒看着夜溟珞,微微一笑,道:“承蒙溟珞吉言,那我也该回去部署一下了,如此别过!”

    夜溟珞对着夜麒挥挥手,道:“不送!”

    夜麒转过身深深看了看药媚儿,柔声道:“等我,我会让你心甘情愿嫁给我的!”

    药媚儿看也不看夜麒一眼,夜麒倒也不自讨无趣,带着其他人依依不舍的离去。

    “夜大哥——”眼见着夜麒等人离去,药灵儿略带担忧的说道,“假如他真的抓到了血修罗怎么办?”

    “这个嘛——”夜溟珞深深地看了看一脸无所谓的药媚儿,笑了,笑容中夹杂着一些说不出的意味。.

    “只要你姐姐不想嫁给夜麒,那他就永远不可能抓得到血修罗的!”

    药媚儿讶然地看着夜溟珞,这是什么意思?如果她不想嫁给夜麒,那他就永远不可能抓得到血修罗——难道,他知道了?

    “为什么?”

    药灵儿满脸不解地看着夜溟珞与药媚儿,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药媚儿一把将夜溟珞拽到一边,低声道:“夜溟珞,你这是什么意思?”

    夜溟珞嘿嘿一笑,掰开了药媚儿的手,道:“媚儿学姐,形象,形象啊!”

    药媚儿白了他一眼,拍了拍手,道:“事到如今还管什么形象,搞不好都要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了,夜溟珞,你刚刚说我不想嫁那个夜麒就抓不到血修罗,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到底要怎么做?”

    夜溟珞撇撇嘴,道:“你知道什么都不做就好了啊!”

    果然,这家伙知道了!

    就在药媚儿还一脸茫然的时候夜溟珞已经拉着罗青离开了。

    “姐,姐你想什么呢?”

    眼看着自己的姐姐一脸出神的样子药灵儿有些担忧的唤道。.

    “——哦,我,没什么,没事。”药媚儿回过神,看着夜溟珞远去的身影,心中揣测着对方是怎么知道的,但是嘴巴却扬起了一个美丽的弧度,似乎,越来越中意他了呢!

    ------------------------------------

    “你没事了?”

    幻界中,妙音双手环抱着看着眼前那个缓缓睁开眼睛的红发男子。

    虹炎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手臂,道:“这些伤,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不过你这醒来,我也可以问一些问题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能把伤成这个样子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神附之体。”

    “神附之体!”

    妙音大惊失色,与司琴相视一眼,道:“对方知道了我们的身份,所以要杀了溟珞?”

    虹炎摇摇头,道:“这倒不是,对方虽然是神附之体,但是并不能完全驾驭那股力量,而且也有时效性,想必是上届还没有发现我们的事情。”

    “那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们会发生冲突?”

    “还不是因为那个鬼族的丫头。”

    “鬼族?”

    虹炎点点头,道:“当时我也没想到鬼族还有族人存在,虽然不是完全体,但是那个丫头确实是有鬼族的血统,之前很多次就是因为那个丫头惹来很多事端,而这一次,还是因为她,斩了人家的一条胳膊。”

    “于是你们就做了人家的替罪羊?”

    “如果我们被人冤枉无法解释这倒也认了,问题是对方明知道不是我们干的,却只是因为我们彼此认识所以就变成了我们与此事有关。”

    “这样也行?”妙音有些哭笑不得,“你们也太容易惹上麻烦吧!”

    “妙音,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妙音笑了笑,道:“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我会回一趟上界,去一趟吉祥天。”

    “小心,不要被天上天的人发现。”

    妙音冷笑一声,道:“我会那样不小心?”

    虹炎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躲在她旁边的司琴,道:“我不是说你,我是说那个拖油瓶。”

    “我——我不是拖油瓶!”司琴小声的抗议道。

    虹炎没有看她,身上一阵神气散发,消失不见。

    眼看着虹炎消失,司琴这才松了口气,看向妙音,道:“那家伙终于走了,他一直在这里,感觉好压抑啊,妙音,真的要上吉祥天吗?”

    妙音点点头,道:“只要仲天没有对他们动手,那么她一定会呆在吉祥天,仲天是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