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一介商人罢了。(第1/2页)
清晨,墨菲斯家族府邸,后花园。
可说是后花园,其建筑面积,却是比寻常财主家的整个府邸都大,四面见方,场地足有四五个篮球场大小。
花园之内,各色鲜花不尽其数,而其中,以牡丹最为艳丽。
但说来也奇怪,牡丹花多以春末夏初时节开花,而到了秋季,像这些不仅开花,还花丝带粉,花瓣殷红若血。
虽无异香,但清雅不俗,又带出几分娇媚的牡丹,却属罕见。
此时,一名身着华丽衣饰,腰间别着一指宽的长剑,金发碧眼,样貌说是英俊,但又带着几分诡异媚气的男子,正漫步于花圃之中。
时不时驻足停步,白净修长的手指轻托牡丹,整个人也凑近了几分,轻轻地嗅了嗅。
“少爷,少爷,门外有客人来访了。”
便在这时,一道呼喊声传来,随后,家里的管事一路小跑着进了后花园。
“啧,大清早的来访?哼,搅了我赏花的雅兴。不见!”
少爷皱了皱眉头,表情显得有些不悦。
“少爷,这人可不一般啊。您还是见一见的好。”
管事是名五六十岁的老者,看起来慈眉善目,眼神又带着流离闪烁,总是会透露出那么一股机灵劲。
“哦?怎么个不一般?”少爷顿时来了几分兴趣。
“他为了拜门,随手就给了门外的伙计,五枚金币。”
少爷一下瞪大了眼睛,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事实上,常在商业混迹,各类人物见的多了。
无论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还是自诩清高的绅士,出手阔气的都不在少数。
而他本人,也因为家大业大,平日里花钱亦是大手大脚。
碰到喜欢的玩意,花上个百八十枚金币,也根本不在乎。
但若只是打赏下人,却是万万舍不得。
“这么阔气……”少爷思绪了半晌,突然看向了管事,眉头一挑,笑道:“那你也是没少拿吧。”
“您慧眼如炬,正是如此。就在刚才,他赏了我二十枚金币,让我来给您传个话。”
“二十枚?!就,就为传个话?!”
少爷这一下彻底被惊呆了,天底下还真是什么有钱人都有啊,这一手,够阔气!
“他有说是什么事吗?”思绪良久,少爷才问道。
“我问过了,但他说,我不够资格跟他谈,所以就……”管事支支吾吾的说道。
“看来还真是个人物啊,居然不把墨菲斯家族的管事放在眼里。有些意思,有些意思啊!”
少爷笑了笑,半晌,面色一肃,道:“好,我就去会会这位大人物。”
……
此时,墨菲斯府邸的会客屋,闻成坐在椅子上,持着茶杯,悠闲地抿着茶水。
原来,自昨天知道了在此镇居住,必须有帖子才行,闻成便向老板询问出了墨菲斯家族的位置。
在吩咐了米娜,照顾好梅林和小丫头们后,一大早,就带着奥斯塔找来了这里。
而打的旗号,自然是拜门求帖。
一旁,奥斯塔看了看眼前的主人,有些无奈的小声嘀咕着,“主人,没您这么花钱的。那就是几个下人,用不了这么多钱打赏吧。”
“唉,奥斯塔啊,论行兵打仗,你比我在行。可论人情世故,你差远了。”
闻成叹了口气,随后放下了茶杯,看了眼一脸疑惑的奥斯塔,小声说道:“在我生活的地方,有这么一句话,叫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阎王?小鬼?”
“说简单点就是,管事的好说话,这下面的佣人就难缠了。而想过了他们这一关,就要肯舍得花钱,懂了吗?”
奥斯塔出生在骑士世家,一生所学、所知,除了武技与行军布阵外,就只剩下对帝国,以及主人的忠贞大义。
如此市井气息严重的事情,根本想不明白。
反倒是闻成在穿越之前,怎么说也算得上半个社会人了,这点人情世故自然明白。
再加上处在网络爆炸式发展的年代,所见所闻,虽谈不上污秽不堪,但灰暗的东西,总能遇到几件。
而其中传播最多的,莫过于哪地方出了贪官啦,哪里的大老虎落马啦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事’。
见的久了,自然而然的明白,钱,它就是个好东西。
无论那些才子雅士怎么去议论和抨击,这就是个不变的事实。
毕竟俗语说得好,有钱可使鬼推磨嘛。
现代人尚且不能免俗,更何
可说是后花园,其建筑面积,却是比寻常财主家的整个府邸都大,四面见方,场地足有四五个篮球场大小。
花园之内,各色鲜花不尽其数,而其中,以牡丹最为艳丽。
但说来也奇怪,牡丹花多以春末夏初时节开花,而到了秋季,像这些不仅开花,还花丝带粉,花瓣殷红若血。
虽无异香,但清雅不俗,又带出几分娇媚的牡丹,却属罕见。
此时,一名身着华丽衣饰,腰间别着一指宽的长剑,金发碧眼,样貌说是英俊,但又带着几分诡异媚气的男子,正漫步于花圃之中。
时不时驻足停步,白净修长的手指轻托牡丹,整个人也凑近了几分,轻轻地嗅了嗅。
“少爷,少爷,门外有客人来访了。”
便在这时,一道呼喊声传来,随后,家里的管事一路小跑着进了后花园。
“啧,大清早的来访?哼,搅了我赏花的雅兴。不见!”
少爷皱了皱眉头,表情显得有些不悦。
“少爷,这人可不一般啊。您还是见一见的好。”
管事是名五六十岁的老者,看起来慈眉善目,眼神又带着流离闪烁,总是会透露出那么一股机灵劲。
“哦?怎么个不一般?”少爷顿时来了几分兴趣。
“他为了拜门,随手就给了门外的伙计,五枚金币。”
少爷一下瞪大了眼睛,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事实上,常在商业混迹,各类人物见的多了。
无论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还是自诩清高的绅士,出手阔气的都不在少数。
而他本人,也因为家大业大,平日里花钱亦是大手大脚。
碰到喜欢的玩意,花上个百八十枚金币,也根本不在乎。
但若只是打赏下人,却是万万舍不得。
“这么阔气……”少爷思绪了半晌,突然看向了管事,眉头一挑,笑道:“那你也是没少拿吧。”
“您慧眼如炬,正是如此。就在刚才,他赏了我二十枚金币,让我来给您传个话。”
“二十枚?!就,就为传个话?!”
少爷这一下彻底被惊呆了,天底下还真是什么有钱人都有啊,这一手,够阔气!
“他有说是什么事吗?”思绪良久,少爷才问道。
“我问过了,但他说,我不够资格跟他谈,所以就……”管事支支吾吾的说道。
“看来还真是个人物啊,居然不把墨菲斯家族的管事放在眼里。有些意思,有些意思啊!”
少爷笑了笑,半晌,面色一肃,道:“好,我就去会会这位大人物。”
……
此时,墨菲斯府邸的会客屋,闻成坐在椅子上,持着茶杯,悠闲地抿着茶水。
原来,自昨天知道了在此镇居住,必须有帖子才行,闻成便向老板询问出了墨菲斯家族的位置。
在吩咐了米娜,照顾好梅林和小丫头们后,一大早,就带着奥斯塔找来了这里。
而打的旗号,自然是拜门求帖。
一旁,奥斯塔看了看眼前的主人,有些无奈的小声嘀咕着,“主人,没您这么花钱的。那就是几个下人,用不了这么多钱打赏吧。”
“唉,奥斯塔啊,论行兵打仗,你比我在行。可论人情世故,你差远了。”
闻成叹了口气,随后放下了茶杯,看了眼一脸疑惑的奥斯塔,小声说道:“在我生活的地方,有这么一句话,叫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阎王?小鬼?”
“说简单点就是,管事的好说话,这下面的佣人就难缠了。而想过了他们这一关,就要肯舍得花钱,懂了吗?”
奥斯塔出生在骑士世家,一生所学、所知,除了武技与行军布阵外,就只剩下对帝国,以及主人的忠贞大义。
如此市井气息严重的事情,根本想不明白。
反倒是闻成在穿越之前,怎么说也算得上半个社会人了,这点人情世故自然明白。
再加上处在网络爆炸式发展的年代,所见所闻,虽谈不上污秽不堪,但灰暗的东西,总能遇到几件。
而其中传播最多的,莫过于哪地方出了贪官啦,哪里的大老虎落马啦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事’。
见的久了,自然而然的明白,钱,它就是个好东西。
无论那些才子雅士怎么去议论和抨击,这就是个不变的事实。
毕竟俗语说得好,有钱可使鬼推磨嘛。
现代人尚且不能免俗,更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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