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龙帝 > 第九十六章 两头不讨好

第九十六章 两头不讨好(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一百亿的合作到手,对韩涛来说是一件大好的生意,回到家之后,正想在韩老爷子面前表现一番,毕竟韩家老爷子可是从来不把他的生意放在眼里,不过他还没说话,韩江率先开口了。

    “你去调查一下别墅区新搬来的人,一家三口,外地口音。”韩江说道。

    听到这话,韩涛双眉一挑,一家三口,外地口音,说的不就是他同学博国华吗?

    “爸,怎么了?”韩涛直觉肯定出了事,要不然的话,韩江不可能关心这些事情。

    韩江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韩涛,韩涛听后额头冷汗直冒,他没想到博国华得罪的人,竟然是姜龙,阳城的确没有他摆不平的事和人,但姜龙绝对是一个例外,而且博国华差点害贾芳流产,可想而知姜龙会有多愤怒!

    “爸,孩子保住了没?”韩涛小心翼翼的问道,在他看来,只要孩子保住了,那么这件事情就还有商量的余地,他不愿意和姜龙撕破脸,但也不想看着一百亿的生意从手中溜走,而且博国华家里在港岛的地位非常高,这件事情可不能任由姜龙乱来。

    韩江皱起了眉头,问道:“你该不会是认识他们吧?”

    “爸,港岛博家,以前我的大学同学,你还记得吧?”韩涛说道。

    港岛博家!

    韩江当然记得,以前博国华还到韩家来过,不过即便如此,姜龙要复仇,也没人能够拦得住。

    “你不会是想自己出面化解这件事情吧?”韩江冷声问道。

    韩涛是个生意人,当两边利益不相上下的时候,自然会以最圆滑的方式解决问题,那就是两边讨好,可是往往这样的处事方式,都得不到任何的好结果,可一百亿当前,韩涛还是想试一试。

    “这一次博国华是来投资的,而且初期预算就是一百亿。”韩涛说道。

    “韩涛啊韩涛,我看你是要掉钱眼子里去吧,姜龙现在是什么人,博家再厉害又怎么样,他要杀人,谁能拦得住,你为了一点金钱利益想跟姜龙撕破脸,行,马上和我韩家划清界限,免得我韩家被你殃及鱼池。”韩江怒道。

    韩涛头大如斗,这时候,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正是博国华打来的,让他心里咯噔一下。

    博国华家里。

    姜龙愤然而来,博彦倒在地上痛哭,腿显然已经废了,杜正兰满脸红肿,不知道被扇了多少耳光,就连博国华也捂着肚子窝在角落。

    三人充满仇恨的看着姜龙,他们没想到这臭小子竟然还敢主动找上门。

    “我会要你死的很惨。”博国华咬牙切齿的看着姜龙,他在港岛地位高高在上,哪怕是特别行政长官见了他,也是和颜悦色,没想到回了内陆,竟然被一个小杂种打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姜龙表情淡然,他说要打电话叫人,姜龙就让他打了,不管来人是谁,也保不住这一家三口。

    不一会儿时间,韩涛终于还是来了,对这件事情,他终究抱着侥幸心理。

    姜龙看到韩涛非常意外,他没有想到,这一家三口的后台,竟然是韩涛,眼眸中冷意绽放。

    哪怕是韩江来,姜龙也不会半点面子,贾芳的情况如果不是他出手的话,肯定保不住孩子,而这一家三口对人命置若罔闻,既然如此,姜龙就要让他们尝尝当自己生命失去掌控的时候是什么滋味。

    “韩涛。”姜龙淡淡的喊道。

    韩涛一听这两个字,心中一凉,平常姜龙也是很有礼貌的叫他叔叔,而直呼大名,这是第一次!

    “韩涛,你认识这个乡民?”博国华冷眼问道。

    韩涛心中无奈,以博国华在港岛的地位,他的行事作风肯定是嚣张惯了,而且他一直对内陆人有一些偏见,见了姜龙,自然会心生轻视,可他又怎么知道姜龙的厉害呢?到这时候还要侮辱姜龙,不是找死吗?

    “姜龙,这位是我老同学,我知道你们之间有误会,能不能坐下来,我们好好聊聊?”韩涛对姜龙问道。

    聊?

    在之前,这件事情可以聊,但是现在,姜龙没有这个心情。

    “你是自己出面,还是代表韩家?”姜龙问道。

    韩涛听到这话,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很显然,姜龙要划清关系了。

    “韩涛,你如果不杀了他,我们的合作,你就别想要了。”博国华威胁道。

    “这种贱民,他要是不死的话,我们马上离开阳城。”杜正兰心痛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到了这时候,她似乎体会到了做母亲的心情。

    姜龙走到博彦身边,咔嚓一声,掰断了博彦的右手,别墅里顿生一股寒气,让韩涛都觉得头皮发麻。

    “你在推到我芳姨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你儿子的下场。”姜龙毫无感情的说道。

    博彦的惨叫在杜正兰耳朵里就像是噩梦一样,扑腾着跑到姜龙面前要拼命,姜龙踹出一脚,直接让杜正兰倒飞了出去,好在撞在了沙发上,否者的话,她这身板,不死也骨折。

    “姜龙,这件事情有没有商量的余地,他们是从港岛来的,地位都不小。”韩涛见状,赶紧上前说道。

    姜龙没有说话,而是走向了博国华。

    “你……你想干什么。”博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