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诬陷(第1/6页)
胡菁哼着歌儿回到住所,与李淳商议了一下种植新式粮食的事儿。两人带回来的种子很不少,本来打算送给李承源一半,让李承源发放给农户种植;却不想李承源认为,这等新种子,到底适应不适应本地的气候,还是一个问题。万一闹个饥荒呢?要知道巴州府库里,可没有多少余粮的。
李承源只答应每种粮食各种植两亩试验田。李承源认为,必须等秋天收获之后,再决定明年推广不推广。
但是胡菁不肯答应。她知道这些粮食都非常好种植,尤其是番薯,即便是最贫瘠的山地也能种植!
现在大兴朝还刚刚从战乱中恢复,中原大地还算是地广人稀,唯一的缺憾,就是粮食产量太低——而土豆番薯玉米,都是著名的高产作物,尤其是土豆,亩产甚至上千斤!这是度饥荒的最佳作物!
胡菁手上的种子,如果能全部都种下去,那么等到明年,胡菁就有足够的种子向全国推行,只要两三年的功夫,大兴朝的土地上,就再也没有饥馑!
然而依照着李承源的计划,这些种子向全国推行的时间,至少也要迟上一年。在李承源看来,为了保险迟一年无关紧要。但是胡菁却知道,她只有十六年的时间。
而现在,已经过去三年半!
所以,胡菁必须将这些种子都种植下去!
李淳也买了几亩地,但是无论哪个朝代,土地都是最珍贵的私产。李淳也雇佣了几个百姓来帮忙开荒——李淳的户籍已经落在巴州,李承源给了开荒的权力——但是刚刚开出来的土地,是所谓的“生地”,粮食产量极低,胡菁不愿意用生地来种植这来之不易的种子。
李淳努力想要说服胡菁:种子放着也是浪费,种在生地上,好歹也能多一点收获。
胡菁也有自己的理由:生地种出来的粮食,个头都非常小,不符合育种原则!
然后,李淳怒了:“巴州哪里还能找到多余的土地……除非你向郑家去要地!”
李承源来到巴州之后,与郑家一直在斗智斗勇。这一世少了胡菁的帮助,比上几世多花了两年才叫郑家低头。
然而即便如此,郑家依然是巴州地面上的庞然大物。只是目前这个庞然大物不与李承源争锋而已。
直到现在,郑家都还是巴州地面上最大的地主。最近十年,只有郑家吞并别人家的土地,还没有反过来的事儿。
胡菁想要向郑家去要地,显然是不可能的。
胡菁的头发都愁白了好几根。
李淳到底将种子给种了一部分下去。
胡菁就不理睬李淳了,眼不见心不烦,带着胡说与两个护卫,游山玩水去了。
可是,刚刚登上首阳山,就看见迎面有大腹便便的胖公子迎面走来,对着胡菁,长揖到地:“胡菁姑娘。”
“你是?”胡菁两眼亮晶晶,但是神色却是有几分迷惘,“这位公子……您认得我?”
其实这个胖公子,胡菁是认得的。真正叫做宿命的相遇。这位胖公子,就是两度因为胡菁送命的……郑公子。只不过这一世,比上几次相见,缓了三年,这位胖公子,终于长得更胖了。
第一次送命,胡菁真的不是故意的。随便找女子搭讪的男人是很讨厌,但是胡菁削掉了他的一根手指,就已经心满意足;但是禁不住李承源心狠手辣,终于将这位郑公子送到了绝路上。第二世……好吧,胡菁是有点心狠手辣。
郑公子笑着,脸颊边上两块肥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胡菁姑娘,本人乃是郑家之子……我们郑家,乃是荥阳郑氏的分支……本人父亲,是巴州郑家的家主……本人仰慕姑娘已久,却不想今天能在这里巧遇。”
巧遇什么的,胡菁相信了才有鬼。看着郑公子那还有几分苍白的神色,还有那未曾完全平复的喘息,胡菁就心中有数。
这个郑公子,竟然派人跟踪自己!
当下涌起了一点点歉然,瞬间灰飞烟灭。胡菁巧笑嫣然:“原来是郑家公子,久仰久仰。”
郑公子笑道:“姑娘绝世诗才,又有这般的绝世容貌,应该是我久仰你才对。今天巧遇,不如就与姑娘一道,畅游这首阳山可成?”说着话,就伸手来拉胡菁的手笔,真的打算来个把臂同游。
好吧,精虫上脑的男人,已经迫不及待。
胡菁一闪身避开,笑吟吟说道:“郑公子,男女有别,还望尊重一些。”
然而神色之间,却也看不出有多少生气之意。
虽然抓了一个空,但是看着胡菁那笑吟吟的脸色,郑公子也气不起来。当下笑道:“姑娘如此自尊自爱,足以叫在下感佩……这样吧,你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咱们还是同游,同游。”
胡菁嫣然一笑,说道:“如此最好,郑公子果然是风流公子,风评绝佳。”
这顶高帽戴下来,郑公子也未免得意洋洋,颇有忘形之感。两人走了一阵,胡菁就与郑公子讨论风景讨论诗歌;于是两人开始作诗,胡菁胡说了两句,郑公子却是大有收获,写出了“巴州雾气白乎乎,巴州女人胖乎乎”等佳句出来,胡菁大为赞美:“这两句虽然直白,却是一语中的,足见公子至情至性。”
郑公子大为欢喜,笑道:“人家都
李承源只答应每种粮食各种植两亩试验田。李承源认为,必须等秋天收获之后,再决定明年推广不推广。
但是胡菁不肯答应。她知道这些粮食都非常好种植,尤其是番薯,即便是最贫瘠的山地也能种植!
现在大兴朝还刚刚从战乱中恢复,中原大地还算是地广人稀,唯一的缺憾,就是粮食产量太低——而土豆番薯玉米,都是著名的高产作物,尤其是土豆,亩产甚至上千斤!这是度饥荒的最佳作物!
胡菁手上的种子,如果能全部都种下去,那么等到明年,胡菁就有足够的种子向全国推行,只要两三年的功夫,大兴朝的土地上,就再也没有饥馑!
然而依照着李承源的计划,这些种子向全国推行的时间,至少也要迟上一年。在李承源看来,为了保险迟一年无关紧要。但是胡菁却知道,她只有十六年的时间。
而现在,已经过去三年半!
所以,胡菁必须将这些种子都种植下去!
李淳也买了几亩地,但是无论哪个朝代,土地都是最珍贵的私产。李淳也雇佣了几个百姓来帮忙开荒——李淳的户籍已经落在巴州,李承源给了开荒的权力——但是刚刚开出来的土地,是所谓的“生地”,粮食产量极低,胡菁不愿意用生地来种植这来之不易的种子。
李淳努力想要说服胡菁:种子放着也是浪费,种在生地上,好歹也能多一点收获。
胡菁也有自己的理由:生地种出来的粮食,个头都非常小,不符合育种原则!
然后,李淳怒了:“巴州哪里还能找到多余的土地……除非你向郑家去要地!”
李承源来到巴州之后,与郑家一直在斗智斗勇。这一世少了胡菁的帮助,比上几世多花了两年才叫郑家低头。
然而即便如此,郑家依然是巴州地面上的庞然大物。只是目前这个庞然大物不与李承源争锋而已。
直到现在,郑家都还是巴州地面上最大的地主。最近十年,只有郑家吞并别人家的土地,还没有反过来的事儿。
胡菁想要向郑家去要地,显然是不可能的。
胡菁的头发都愁白了好几根。
李淳到底将种子给种了一部分下去。
胡菁就不理睬李淳了,眼不见心不烦,带着胡说与两个护卫,游山玩水去了。
可是,刚刚登上首阳山,就看见迎面有大腹便便的胖公子迎面走来,对着胡菁,长揖到地:“胡菁姑娘。”
“你是?”胡菁两眼亮晶晶,但是神色却是有几分迷惘,“这位公子……您认得我?”
其实这个胖公子,胡菁是认得的。真正叫做宿命的相遇。这位胖公子,就是两度因为胡菁送命的……郑公子。只不过这一世,比上几次相见,缓了三年,这位胖公子,终于长得更胖了。
第一次送命,胡菁真的不是故意的。随便找女子搭讪的男人是很讨厌,但是胡菁削掉了他的一根手指,就已经心满意足;但是禁不住李承源心狠手辣,终于将这位郑公子送到了绝路上。第二世……好吧,胡菁是有点心狠手辣。
郑公子笑着,脸颊边上两块肥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胡菁姑娘,本人乃是郑家之子……我们郑家,乃是荥阳郑氏的分支……本人父亲,是巴州郑家的家主……本人仰慕姑娘已久,却不想今天能在这里巧遇。”
巧遇什么的,胡菁相信了才有鬼。看着郑公子那还有几分苍白的神色,还有那未曾完全平复的喘息,胡菁就心中有数。
这个郑公子,竟然派人跟踪自己!
当下涌起了一点点歉然,瞬间灰飞烟灭。胡菁巧笑嫣然:“原来是郑家公子,久仰久仰。”
郑公子笑道:“姑娘绝世诗才,又有这般的绝世容貌,应该是我久仰你才对。今天巧遇,不如就与姑娘一道,畅游这首阳山可成?”说着话,就伸手来拉胡菁的手笔,真的打算来个把臂同游。
好吧,精虫上脑的男人,已经迫不及待。
胡菁一闪身避开,笑吟吟说道:“郑公子,男女有别,还望尊重一些。”
然而神色之间,却也看不出有多少生气之意。
虽然抓了一个空,但是看着胡菁那笑吟吟的脸色,郑公子也气不起来。当下笑道:“姑娘如此自尊自爱,足以叫在下感佩……这样吧,你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咱们还是同游,同游。”
胡菁嫣然一笑,说道:“如此最好,郑公子果然是风流公子,风评绝佳。”
这顶高帽戴下来,郑公子也未免得意洋洋,颇有忘形之感。两人走了一阵,胡菁就与郑公子讨论风景讨论诗歌;于是两人开始作诗,胡菁胡说了两句,郑公子却是大有收获,写出了“巴州雾气白乎乎,巴州女人胖乎乎”等佳句出来,胡菁大为赞美:“这两句虽然直白,却是一语中的,足见公子至情至性。”
郑公子大为欢喜,笑道:“人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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