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丧尸也有智慧(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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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还不信邪的咬了咬,结果那坚硬的钢锭差点把他的牙给崩掉。
看着孔云一块又一块的将钢锭吞入腹中,胖子脸上满是惊骇的神色,孔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究竟在孔云身上发生了些什么,才短短几天的时间,他发现自己已经不认识孔云了。
金属异能的消耗会让孔云无比的虚弱,固然是可以通过休息来恢复异能,但是恢复的速度却是无比的缓慢,想要快速恢复异能,就只有吞噬金属这一个办法。
在吞噬了林有福的那一把蓝金镭射手枪之后,孔云就发现自己的脑海之中出现了这蓝金镭射手枪的设计图,每一个零件的大小尺寸都是清清楚楚,那时候孔云就有一种感觉,自己可以通过金属异能凝聚出镭射手枪。
镭射枪是新型枪械,比起传统的实弹枪械,有着轻便易携带,射程远,穿透力强等诸多优点,不过在这丧尸变异兽横行的末世之中,传统的实弹枪械依旧是主流,镭射枪只是少量配备,归根究底就是能源的问题。
镭射枪极其消耗能源,一块能够发射两次的能量块就需要一万生存点,靠镭射枪来杀丧尸的话,赚的还没有花费的多。
以孔云的性格自然是不会去购买这种烧钱的枪械,但是如果自己能通过金属异能凝聚出来的话,那就两说了。
在几次尝试过后,孔云就成功凝聚出了镭射手枪,而且他发现自己的金属异能也能够当作镭射手枪的能源,而且威力还要更强,威力是普通镭射手枪的两到三倍。
当影刃丧尸动手的时候,孔云就扣动了镭射手枪的扳机,体内的异能经过镭射手枪的转化之后变成了一道镭射激光洞穿了影刃丧尸的头颅。
影刃丧尸的速度的确是很快,但是却快不过镭射,当孔云扣动镭射手枪扳机的时候,影刃丧尸想躲都来不及了。
吃了十几块钢锭之后,孔云体内的金属异能恢复了大半,孔云站了起来,将整具影刃丧尸背在了身上。
丧尸的味道并不好闻,甚至可以说是恶臭,哪怕是隔着数百米都能闻到他们身上那种腐肉的味道,但是孔云却能面不改色的将这一头还在滴着墨绿色血液的影刃丧尸抗在肩上。
“继续,不要停,这些都是生存点,赚够了这一次你就可以在城里安稳生活了。”孔云指了指地上的丧尸。
出来当拾荒者的都是没有一技之长的人,是最为无奈的选择,拾荒者的死亡率太高了,没有哪个拾荒者能够长久的在野外生存下去,拾荒者这一条道路的尽头就只有死亡。
和胖子相处了一年,孔云并不想胖子就这么暴尸荒野,将这些丧尸身上的材料收集起来,少说也能卖出一两万生存点,这点钱财足够胖子在战龙城之内做一点小生意了。
两个小时之后,胖子背着鼓囊囊的背包跟在了孔云的身后,他的眼中满是好奇,在孔云消失的这两天之中发生了什么,孔云那突然凝聚出长刀的能力又是什么?
战龙城的守卫虽然有些诧异,但是却并没有拦下扛着一头丧尸的孔云,丧尸已经是末世必不可少的资源之一了,扛着整头丧尸进城的虽然少见,却也不是没有,他们只需要确认这一头丧尸已经死亡,并不会威胁到城里的人就可以了。
“这不是孔云吗,一个捡垃圾的竟然也去猎杀丧尸了?”孔云的背后传来了不屑的冷笑声。
“我看看,这不就是一头普通的丧尸吗,撑死了也就是几百点生存点,为了这几百点生存点就把自己的命搭上,你们这些捡垃圾的命就是贱啊,哈哈哈哈。”那青年哈哈大笑了起来,跟在他身后的佣兵也都肆无忌惮的嘲笑着孔云。
“风少,我们只不过是想要赚点生存点罢了,没必要把话说的那么难听吧?”孔云面带微笑,似乎并没有因为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嘲笑而感到愤怒。
眼前这个人是神风佣兵团的少主,在战龙城之中有着莫大的权力,和这样的人起冲突,对孔云他们来说没有半点的好处。
神风佣兵团,战龙城三大佣兵团之一,底下有三十六个佣兵小队,每一个佣兵小队都实力非凡,比之蛇纹佣兵小队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神风佣兵团的实力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强大了。
风剑是神风佣兵团团长风亡的独子,神风佣兵团的少主,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公子,可是和林有福这样的纨绔不同,风剑有实力也有能力,神经元据说已经突破了80,是殖装机甲的天才,连华夏学府都招揽过他,但是却被他拒绝了。
孔云和风剑,这两个人的地位太过于悬殊,本来是不可能发生交集的,但是孔云这个拾荒者一当就当了五年,跟随过战龙城之中大大小小的佣兵小队,神风佣兵团的小队实力强悍,是孔云跟随最多的佣兵小队。
“风少,这一次的收获很不错吧,早知道我就跟着你的佣兵团了,也不用心惊胆颤的跟在巨神佣兵小队的身后捡漏了,这一头丧尸还是我从丧尸堆里扒出来的,风少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废物,神经元都只有28,连殖装机甲都穿不上,怎么可能去猎杀丧尸呢?”孔云笑呵呵的说道。
风剑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敢跟着巨神佣兵小队,你小子胆子也是大,能活着回来算是你命大了。”
看着风剑雄赳赳气昂昂的
胖子还不信邪的咬了咬,结果那坚硬的钢锭差点把他的牙给崩掉。
看着孔云一块又一块的将钢锭吞入腹中,胖子脸上满是惊骇的神色,孔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究竟在孔云身上发生了些什么,才短短几天的时间,他发现自己已经不认识孔云了。
金属异能的消耗会让孔云无比的虚弱,固然是可以通过休息来恢复异能,但是恢复的速度却是无比的缓慢,想要快速恢复异能,就只有吞噬金属这一个办法。
在吞噬了林有福的那一把蓝金镭射手枪之后,孔云就发现自己的脑海之中出现了这蓝金镭射手枪的设计图,每一个零件的大小尺寸都是清清楚楚,那时候孔云就有一种感觉,自己可以通过金属异能凝聚出镭射手枪。
镭射枪是新型枪械,比起传统的实弹枪械,有着轻便易携带,射程远,穿透力强等诸多优点,不过在这丧尸变异兽横行的末世之中,传统的实弹枪械依旧是主流,镭射枪只是少量配备,归根究底就是能源的问题。
镭射枪极其消耗能源,一块能够发射两次的能量块就需要一万生存点,靠镭射枪来杀丧尸的话,赚的还没有花费的多。
以孔云的性格自然是不会去购买这种烧钱的枪械,但是如果自己能通过金属异能凝聚出来的话,那就两说了。
在几次尝试过后,孔云就成功凝聚出了镭射手枪,而且他发现自己的金属异能也能够当作镭射手枪的能源,而且威力还要更强,威力是普通镭射手枪的两到三倍。
当影刃丧尸动手的时候,孔云就扣动了镭射手枪的扳机,体内的异能经过镭射手枪的转化之后变成了一道镭射激光洞穿了影刃丧尸的头颅。
影刃丧尸的速度的确是很快,但是却快不过镭射,当孔云扣动镭射手枪扳机的时候,影刃丧尸想躲都来不及了。
吃了十几块钢锭之后,孔云体内的金属异能恢复了大半,孔云站了起来,将整具影刃丧尸背在了身上。
丧尸的味道并不好闻,甚至可以说是恶臭,哪怕是隔着数百米都能闻到他们身上那种腐肉的味道,但是孔云却能面不改色的将这一头还在滴着墨绿色血液的影刃丧尸抗在肩上。
“继续,不要停,这些都是生存点,赚够了这一次你就可以在城里安稳生活了。”孔云指了指地上的丧尸。
出来当拾荒者的都是没有一技之长的人,是最为无奈的选择,拾荒者的死亡率太高了,没有哪个拾荒者能够长久的在野外生存下去,拾荒者这一条道路的尽头就只有死亡。
和胖子相处了一年,孔云并不想胖子就这么暴尸荒野,将这些丧尸身上的材料收集起来,少说也能卖出一两万生存点,这点钱财足够胖子在战龙城之内做一点小生意了。
两个小时之后,胖子背着鼓囊囊的背包跟在了孔云的身后,他的眼中满是好奇,在孔云消失的这两天之中发生了什么,孔云那突然凝聚出长刀的能力又是什么?
战龙城的守卫虽然有些诧异,但是却并没有拦下扛着一头丧尸的孔云,丧尸已经是末世必不可少的资源之一了,扛着整头丧尸进城的虽然少见,却也不是没有,他们只需要确认这一头丧尸已经死亡,并不会威胁到城里的人就可以了。
“这不是孔云吗,一个捡垃圾的竟然也去猎杀丧尸了?”孔云的背后传来了不屑的冷笑声。
“我看看,这不就是一头普通的丧尸吗,撑死了也就是几百点生存点,为了这几百点生存点就把自己的命搭上,你们这些捡垃圾的命就是贱啊,哈哈哈哈。”那青年哈哈大笑了起来,跟在他身后的佣兵也都肆无忌惮的嘲笑着孔云。
“风少,我们只不过是想要赚点生存点罢了,没必要把话说的那么难听吧?”孔云面带微笑,似乎并没有因为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嘲笑而感到愤怒。
眼前这个人是神风佣兵团的少主,在战龙城之中有着莫大的权力,和这样的人起冲突,对孔云他们来说没有半点的好处。
神风佣兵团,战龙城三大佣兵团之一,底下有三十六个佣兵小队,每一个佣兵小队都实力非凡,比之蛇纹佣兵小队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神风佣兵团的实力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强大了。
风剑是神风佣兵团团长风亡的独子,神风佣兵团的少主,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公子,可是和林有福这样的纨绔不同,风剑有实力也有能力,神经元据说已经突破了80,是殖装机甲的天才,连华夏学府都招揽过他,但是却被他拒绝了。
孔云和风剑,这两个人的地位太过于悬殊,本来是不可能发生交集的,但是孔云这个拾荒者一当就当了五年,跟随过战龙城之中大大小小的佣兵小队,神风佣兵团的小队实力强悍,是孔云跟随最多的佣兵小队。
“风少,这一次的收获很不错吧,早知道我就跟着你的佣兵团了,也不用心惊胆颤的跟在巨神佣兵小队的身后捡漏了,这一头丧尸还是我从丧尸堆里扒出来的,风少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废物,神经元都只有28,连殖装机甲都穿不上,怎么可能去猎杀丧尸呢?”孔云笑呵呵的说道。
风剑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敢跟着巨神佣兵小队,你小子胆子也是大,能活着回来算是你命大了。”
看着风剑雄赳赳气昂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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