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各自忘记了回头(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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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细说起来,这该是一场“故地重游”。
不顾车马劳顿,日夜兼程的阿叶同小奴,终于得在两日之后,踏上了江南的东领桥头。
自然,他们身后绝对不能少了那位一路追随着的,“不离不弃”的——朝夕公子。
此时的阿叶正一手牵着马儿,另一手微微抬起来用以遮挡日头,百无聊赖地看着过往路人,散漫的目光时不时地朝周遭那么懒洋洋地一瞥,如此走了会儿,他忽而停了下来,怔怔地望着木桥上一个小角落,顺着自己的目光抬手指去,又歪头朝身边的少女喃喃念道:“那年……就是在这里罢。”
小奴闻声亦止住了步子,顺着他的指向看去,不出意料地再一次乱了心思。
眼前霎时变地一片朦胧,恍惚之中,她仿佛又见到了那个衣衫褴褛,满脸脏兮兮,像是刚从煤炭堆里钻出来的小女孩,她就默默地蜷缩在那个小角落,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恰在此时,一个红衣少年渐渐向她走近,那慵懒而温和的目光随意地晃过她的脸,而后,他轻轻扬起嘴角,给了她一个淡淡的笑颜。
就是这个笑颜,深深地灼痛了她的眼,以至于今生今世再也不能忘怀。
小奴回过神来,望着阿叶那温和而熟悉的笑脸。
……原来他记得,他一直是记得的。
正是两人心思涌动,四目相对之时,后面跟着的朝夕却着实看不下去了,他轻轻“哼”了一声,二话不说便一脑袋凑到两人之间,将胳膊往阿叶的肩上随意一搭,扭过脸来朝小奴狡黠一笑,“我说小奴姑娘,好歹咱们也是同路人,依我看,不如咱俩搭个伙儿,找间酒楼一并吃个便饭如何呀?”
小奴方想启齿,不料阿叶竟一把将她拉回自己身边,又向朝夕淡淡地瞥了一眼,回想起一路上已经被这人赖了五次的酒钱,于是将手摊在他跟前,慢悠悠地回应道:“想吃饭呀,先把我的酒钱还来。”
朝夕歪着脑袋,直朝阿叶翻白眼,“你这奸人,明知我的钱袋被贼偷了!”
阿叶抬起手来,将朝夕搭在自己肩上的胳膊一把拎了下去,看着他猴急的脸色,阿叶的神情是说不出的悠哉,“反正你不还酒钱,便死了心罢,我不会再给你机会赖饭的……”
说罢,亦不再去看他,只牵着马儿继续走路。
小奴无比歉意地对朝夕一笑,“公子,叶主人是玩笑话……”说着,便从身上摸出些碎银,塞到朝夕手里,道,“给,这是叶主人放在我这儿的。”
朝夕将银两接过,他瞧着这位站在自己身前,娇小可人的姑娘,又抬头望了望已经牵马走下桥的红衣少年,眼神忽有了迟疑,“可……那家伙不会怪你么?”
她轻轻举起手来,遮了遮燥热的阳光,而后浅浅一笑,露出两个小巧的酒窝,“怎会呢,你是太不了解他了,他可是个大好人呢。”说罢,抬眼望去,见阿叶已经走远了,便紧地追随而去。
朝夕将她的话回味了一番,过后只站在原地忿忿地嘟囔着,“大好人?我看该是大奸人,大懒人才对罢。”
……
东领的街中阵阵喧嚣。
有白发老叟携着幼童,拄杖蹒跚走过,亦有壮士青年来往奔波,有丫鬟在为自家小姐挑着团扇、胭脂,更有市井妇人寻着声声叫卖,来来往往,为丈夫挑着下酒菜。
有人操着一口浓重的京腔,该是从署北逃荒至此的,正用沧桑而沙哑的嗓音吆喝着:“活秧子~玉米了哎……”
有个年纪约莫四十来岁的小贩走过来,微微佝偻着身子,肩头挑着扁担,挂着两个荆条编成的筐子,一边走着,一边用手捂着一只耳朵,不迭地吆喝:“哎嗨~买白花藕类,好鲜的菱角、鸡头的米类……”
阿叶默默地走着,听着耳边此起彼伏的叫卖,心中暗暗回忆起天灾人祸,萧条冷清的京都,眉头不知不觉地便蹙了起来——果真是……天壤之别。
恰时小奴赶上来,轻轻拍着心口,气喘吁吁地朝阿叶念道:“叶主人,方才小奴给了朝夕公子一些银两。”
阿叶闻声收回思绪,转过头来,喃喃地念了一句“真让人头疼啊……”而后又朝小奴神秘地一笑,从腰间摸出了一个做工精致的钱袋,将其扬起来给小奴看了看,懒洋洋地应道:“罢了,给便给了,这里边儿——多的是。”
“啊?”小奴将那钱袋细细看了一番,满心疑惑,“诶,这不是朝夕被人偷走的钱袋吗?”
阿叶在手心垫了垫那袋子银子的份量,回头望了望不远处正朝自己走来的朝夕,而后丝毫不在意地别过脸,悠哉笑应:“我偷的。”
小奴哭笑不得……就算真想把朝夕打发走,也不至于去偷他的钱袋罢?
故,真相便是:阿叶一个顺手牵羊将
朝夕的钱袋偷了,本是想让身无分文的他知难而退,不再跟着他。不料这家伙不仅不走,且对小奴“一把鼻涕一把泪”连蒙带骗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更是着实无赖地跟阿叶“借”了五次酒钱。
正所谓,一个是懒鬼;另一个,是赖鬼。
而这两个……又都是聪明
若细说起来,这该是一场“故地重游”。
不顾车马劳顿,日夜兼程的阿叶同小奴,终于得在两日之后,踏上了江南的东领桥头。
自然,他们身后绝对不能少了那位一路追随着的,“不离不弃”的——朝夕公子。
此时的阿叶正一手牵着马儿,另一手微微抬起来用以遮挡日头,百无聊赖地看着过往路人,散漫的目光时不时地朝周遭那么懒洋洋地一瞥,如此走了会儿,他忽而停了下来,怔怔地望着木桥上一个小角落,顺着自己的目光抬手指去,又歪头朝身边的少女喃喃念道:“那年……就是在这里罢。”
小奴闻声亦止住了步子,顺着他的指向看去,不出意料地再一次乱了心思。
眼前霎时变地一片朦胧,恍惚之中,她仿佛又见到了那个衣衫褴褛,满脸脏兮兮,像是刚从煤炭堆里钻出来的小女孩,她就默默地蜷缩在那个小角落,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恰在此时,一个红衣少年渐渐向她走近,那慵懒而温和的目光随意地晃过她的脸,而后,他轻轻扬起嘴角,给了她一个淡淡的笑颜。
就是这个笑颜,深深地灼痛了她的眼,以至于今生今世再也不能忘怀。
小奴回过神来,望着阿叶那温和而熟悉的笑脸。
……原来他记得,他一直是记得的。
正是两人心思涌动,四目相对之时,后面跟着的朝夕却着实看不下去了,他轻轻“哼”了一声,二话不说便一脑袋凑到两人之间,将胳膊往阿叶的肩上随意一搭,扭过脸来朝小奴狡黠一笑,“我说小奴姑娘,好歹咱们也是同路人,依我看,不如咱俩搭个伙儿,找间酒楼一并吃个便饭如何呀?”
小奴方想启齿,不料阿叶竟一把将她拉回自己身边,又向朝夕淡淡地瞥了一眼,回想起一路上已经被这人赖了五次的酒钱,于是将手摊在他跟前,慢悠悠地回应道:“想吃饭呀,先把我的酒钱还来。”
朝夕歪着脑袋,直朝阿叶翻白眼,“你这奸人,明知我的钱袋被贼偷了!”
阿叶抬起手来,将朝夕搭在自己肩上的胳膊一把拎了下去,看着他猴急的脸色,阿叶的神情是说不出的悠哉,“反正你不还酒钱,便死了心罢,我不会再给你机会赖饭的……”
说罢,亦不再去看他,只牵着马儿继续走路。
小奴无比歉意地对朝夕一笑,“公子,叶主人是玩笑话……”说着,便从身上摸出些碎银,塞到朝夕手里,道,“给,这是叶主人放在我这儿的。”
朝夕将银两接过,他瞧着这位站在自己身前,娇小可人的姑娘,又抬头望了望已经牵马走下桥的红衣少年,眼神忽有了迟疑,“可……那家伙不会怪你么?”
她轻轻举起手来,遮了遮燥热的阳光,而后浅浅一笑,露出两个小巧的酒窝,“怎会呢,你是太不了解他了,他可是个大好人呢。”说罢,抬眼望去,见阿叶已经走远了,便紧地追随而去。
朝夕将她的话回味了一番,过后只站在原地忿忿地嘟囔着,“大好人?我看该是大奸人,大懒人才对罢。”
……
东领的街中阵阵喧嚣。
有白发老叟携着幼童,拄杖蹒跚走过,亦有壮士青年来往奔波,有丫鬟在为自家小姐挑着团扇、胭脂,更有市井妇人寻着声声叫卖,来来往往,为丈夫挑着下酒菜。
有人操着一口浓重的京腔,该是从署北逃荒至此的,正用沧桑而沙哑的嗓音吆喝着:“活秧子~玉米了哎……”
有个年纪约莫四十来岁的小贩走过来,微微佝偻着身子,肩头挑着扁担,挂着两个荆条编成的筐子,一边走着,一边用手捂着一只耳朵,不迭地吆喝:“哎嗨~买白花藕类,好鲜的菱角、鸡头的米类……”
阿叶默默地走着,听着耳边此起彼伏的叫卖,心中暗暗回忆起天灾人祸,萧条冷清的京都,眉头不知不觉地便蹙了起来——果真是……天壤之别。
恰时小奴赶上来,轻轻拍着心口,气喘吁吁地朝阿叶念道:“叶主人,方才小奴给了朝夕公子一些银两。”
阿叶闻声收回思绪,转过头来,喃喃地念了一句“真让人头疼啊……”而后又朝小奴神秘地一笑,从腰间摸出了一个做工精致的钱袋,将其扬起来给小奴看了看,懒洋洋地应道:“罢了,给便给了,这里边儿——多的是。”
“啊?”小奴将那钱袋细细看了一番,满心疑惑,“诶,这不是朝夕被人偷走的钱袋吗?”
阿叶在手心垫了垫那袋子银子的份量,回头望了望不远处正朝自己走来的朝夕,而后丝毫不在意地别过脸,悠哉笑应:“我偷的。”
小奴哭笑不得……就算真想把朝夕打发走,也不至于去偷他的钱袋罢?
故,真相便是:阿叶一个顺手牵羊将
朝夕的钱袋偷了,本是想让身无分文的他知难而退,不再跟着他。不料这家伙不仅不走,且对小奴“一把鼻涕一把泪”连蒙带骗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更是着实无赖地跟阿叶“借”了五次酒钱。
正所谓,一个是懒鬼;另一个,是赖鬼。
而这两个……又都是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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