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师傅,我成仙王了 > 第三十六章海域天风

第三十六章海域天风(第1/3页)

目录 加书签
    这封印便是这世界法剑的规则,此时的天明浑身动弹不得,法力也无法催动,显然已经被封印住。

    随着时间的推移,世界法剑其能量和规则已经被天明吸收的一二干净。

    而开天也无法阻止吸收,他现在非常后悔,本想一击必杀天明,才狠心下来服用了三转六生丹,却不想反而适得其反。

    服用丹药后变了模样,法力大增,却在这保护着世界法剑不受吸收。

    开天已经知道,法剑本身已经无法抵挡天明,就算加上自己也一样。

    但失去了法剑,他今日必死,就算今日未死在天明手中,他日也要死在太上长老手上。

    世界法剑对于天剑宗来说,比宗门都要重要,可不是他一个掌门可以比。

    开天知道,现在的天明已经不是自己能对付的了,内心中开始想着退路了。

    天剑宗他也待不了了,世界法剑的损坏,已经不是他能承受的代价了,更可况天明此时必要杀他。

    双手直接放开法剑,转身便飞速离去,非常果断。

    天明也感觉到了开天的意图,冷哼一声:“今日你可跑不掉。”

    法剑此时就像是普通的木剑,被天明拿在手中,轻轻掂量了一下,还不错,放入了储物戒中日后慢慢查看,便飞身追了上去。

    开天变身后,飞行速度一点不比天明慢,而且法力充足。

    天明跟是吸收了世界法剑的能量,法力基本恢复,对着开天穷追不舍,势必今日击杀他。

    ......

    一天一夜后,天府国东边,毗邻着与天府国同样的修仙小国,东莱国。

    天空中划过两道光芒。

    三天三夜后,东莱国东边,东海国,毗邻东海而得名,距离天府国有着万里之遥。

    开天一路逃亡,本就想着天明追个两天到了东莱国就会放弃,未成想这天明可真是要将他置之死地。

    二人此时都有些法力不济,但开天也是不敢做停留,必须甩开天明或者继续跑。

    到是天明此时的心情,与一年前追他那帮人何其相似,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又是两天过去,东海上方,实在飞不动的开天,停住身形,对后方天明开口说道:“李天明,做人留一线,不要赶尽杀绝,今日放我一马,日后绝对不踏入天府国一步。”

    天明也是停下身形开口说道:“开天,今日你必死,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忌日。”

    开天此时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开始央求起天明来。

    “天明,这是我多年的收获今日全部送你,还有天剑宗护宗大阵阵图,功法,秘籍,全部给你,如何?”

    天明平静的看着开天说道:“你死了,你的东西都是我的。”

    也不与开天废话,直飞而上,斩龙剑已经握在手中。

    一道剑芒打向开天。

    “李天明,你当真要赶尽杀绝?那今日你我同归于尽。”

    开天周身开始聚集庞大的能量,天明开始停顿身形,注视着开天。

    他这是要自爆?

    “去死吧。”

    恐怖的能量震爆在东海上空,恐怖至极。

    天明快速退去身形,但还是被波及到,身体被这股能量击飞,落在东海海底。

    爆炸产生的震荡,海平面开始波涛汹涌,惊涛骇浪,海水直冲云霄,落下时像是下了场大雨。

    天明差一点就被开天自爆给炸成重伤,还好反应及时,远离了爆炸中心。

    精神方面到是受了较为严重的波及,刚刚差点昏迷过去。

    不过还好及时清醒,海底的天明,开始恢复神智,往上游去。

    飞到附近一处小岛之上,随便找了处僻静之处,开始疗伤。

    一处巨大岩石上,天明正坐在上方疗伤,接近六天的追杀,还是没有让开天跑掉,到是完成了此次寻仇的任务。

    花费半天的时间疗伤,此时已经傍晚的夜色,照在东海上,景色到是格外好看。

    结合地心神乳液的内丹,疗伤到是事半功倍。

    准备找处地方静等天亮,返回仙法山。

    这东海上方的恐怖爆炸,到是吸引了不少海外修士前来查看。

    各方修士也来了不少,也有些人各自认识,互相打听情况,但都是一无所知。

    从现场遗留的爆炸气息来看,并非他们认识之人,众人便开始纷纷散去。

    清晨,巨大的太阳开始从海平面上浮现而出。

    天明静静的看着,这大海之上美丽的风景,他可从未见过!

    起身,该回家了。

    糟糕,这茫茫大海,哪里是陆地?

    完了,忘了方向。

    天明开始飞上天空,四处查看着。

    但四周全是海洋,没有一点可参照之物。

    天明内心中开始想着,我从那个方向飞来,反方向便是陆地?

    对,就是这样!

    说罢,便向着来时的反方向飞去。

    但是天明不知的是,他这个方向是大海深处。

    就这样一直飞行了一天时间,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