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从吞噬开始爆装备 > 第229章 讲道,三条路(2/5)

第229章 讲道,三条路(2/5)(第1/3页)

目录 加书签
    一时间,众位宇宙之主议论纷纷。

    所有人都对建造宇宙舟的‘远古文明’无比的神往。

    可惜,对于宇宙舟,白夜所了解的也不多。

    有限的一点了解,像是‘吴国’之类的,都是在宇宙海里说不出来的。

    白夜知道未来‘断东河传承’会在宇宙舟出世,建议人类族群将探索的重点放在宇宙舟,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不过,据白夜所了解,人类族群对‘倾峰界’是最熟悉的,对宇宙舟的熟悉程度要差很多,地图掌握的很少。

    这方面是个不小的麻烦。

    在三大绝地这种地方探索,没有相应的地图,危险性会大幅增加。

    不一定所有人都愿意放弃一个熟悉的区域,去另一个陌生的危险绝地。

    不过白夜也就提个建议,具体怎么做,白夜不会干涉。

    人,都是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

    讨论持续了许久。

    关于界兽、宇宙舟的话题终于告一段落。

    “还有一件事。”

    白夜目光扫过众人,开口道:“之前有人提议我在族群留下传承,当时我拒绝了。不是我要藏私,而是当时我的‘道’还不完整。”

    顿了顿,白夜继续说道:“现在,我的剑道、刀道这两条道,已经算是有了一定的成就,可以在族群留下传承了。至于‘深渊之道’……这条路比较特殊,走上这条道,就意味着要正面抗衡本源意志。我自己有传承庇护,倒是不怕,但别人修炼这条道,恐怕会直接被祖神教盯上,在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恐怕是没法传播扩散了。”

    白夜是不介意将‘深渊’修炼体系扩散开来的。

    至少在这一方源世界,白夜本人,就站在‘深渊’这条体系的顶端。

    修炼‘深渊’体系的强者越多,反而是在帮助白夜扩大‘深渊’的影响力,加速‘深渊’的成长,对白夜只会有好处。

    但祖神教这个麻烦一天不解决,白夜就不可能将‘深渊’体系传播开来,这其中的风险太大了。

    要是让其他人类修炼‘深渊’体系,被祖神教盯上,说不定会引起人类族群和祖神教之间的战争。

    一旦这种事情发生,宇宙中的其他巅峰势力肯定是不介意冲上来踩一脚,到时候人类族群的局势可就岌岌可危了。

    所以,白夜决定暂时只在族群内留下剑道、刀道传承。

    这两条道,白夜所掌握的层次,基本上都达到了‘宇宙最强者’级别。

    留下传承来培养族群未来的天才、强者,也是足够的。

    “这是好事。”巨斧创始者点点头,又问道:“只留剑道、刀道传承吗?”

    巨斧创始者是知道白夜兼修了至少数十条修炼道路的。

    虽然其他的方向成就没有深渊、剑道、刀道这么高,但按照人类族群目前的标准,白夜所修炼的大多数体系,都是足以建立起一座混沌碑的。

    “暂时就剑道、刀道吧,其他的,等我掌握到一定境界再说。”白夜摇了摇头,说道:“我修炼体系太杂,若是达到宇宙尊者层次就留下混沌碑,怕是制造混沌碑的材料都不够用,标准还是调高一些。”

    制造混沌碑的材料,只有在‘小型宇宙开辟’的时候才会有少量的产出,用一点就少一点。

    以前人类族群缺少传承,留下混沌碑的标准自然低,达到通天桥二十一层,也就是最弱的宇宙尊者的层次,就可以留下一座混沌碑了。

    当然,前提是不能和已有的混沌碑重复。

    比如说纯粹的‘空间法则’,或者纯粹的‘时间法则’,就各自只有一座混沌碑。

    不过随着人类族群的混沌碑越来越多,现在要开辟一座新的混沌碑,要求也更高。

    最起码得达到通天桥二十四层,也就是宇宙霸主的水准,而且还必须有特殊的独到之处,和以前的混沌碑都有明显的区别才行。

    至于白夜自己,给自己定下的标准更高。

    “你的剑道、刀道,大概相当于第几层混沌碑?”

    巨斧创始者十分好奇。

    其他宇宙之主也都竖起耳朵。

    白夜没隐瞒,开口道:“目前的话,都是三十一层。不过这两条道,对天赋的要求极高,一般的天才怕是不太适合。”

    “三十一层,宇宙最强者层次?”

    巨斧创始者瞪大眼睛:“你要达到宇宙最强者层次的‘道’,才肯留下传承?”

    “差不多吧。”白夜点点头。

    “等等……”巨斧创始者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你的剑道、刀道都达到宇宙最强者层次,深渊这条路,走得应该更远吧?既然伱有能力突破,为何只是突破到不朽就停下?”

    “和我的深渊能力有关,具体的细节不太方便多说。”

    白夜摇了摇头,没有解释,只是说道:“等我做好了准备,该突破的时候,我会选择突破的。”

    其实,白夜‘压级’的理由就一个:杀敌爆装备。

    不朽神灵这个层次的强者,在宇宙中的数量非常的惊人。

    就算杀同级敌人爆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