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学真人秀 [无限] > 第 103 章 藏地·羌姆舞25

第 103 章 藏地·羌姆舞25(第1/4页)

目录 加书签
    太阳高垂,阳光清润。

    高耸入云的神殿严肃凛然,不知道已在此地伫立多少年,看起来有着亘古不变的模样。

    沈明烛一行已在这大离国的遗址走了许久许久,可日光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就好像时光已在这里定格——

    大离国在被蜃楼吞吃入腹之后,时间被按下了暂停键。这里的一切都永远停留在了毁灭后的那一刻。

    这是沈明烛出生、成长的地方。

    也是他付出全部、殚精竭虑也要护以周全的家国。

    对于沈明烛来说,他终其一生,也不过想要护住这方山河。

    而对于山澨来说,他从海底来到这常世,所要想守护的不过也是一方山河,以及生活在这方山河里的一个人罢了。

    沈明烛坐在琉璃般的台阶上,盯着手里的那根玉簪陷入沉默。

    静静地陪着他沉默了许久,山澨再用极尽柔和的开口道:小烛……你没有输。我没有输。我们都没有输。

    “极乐净土变成现在这样,这代表蜃楼的身体也分崩离析了。甚至它的身体整个毁了,只留了两个小‘肚子’而已。

    “这两个‘肚子’一个化作了极乐净土,一个化作了羌姆的祭台。”

    大离不复存在了,但毁了那整个世界的蜃楼也一并死了。

    当年那一战,最后应该迎来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

    除大离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许已彻彻底底的不复存在了,然而蜃楼尸体的其他部分应该也消失在了茫茫宇宙中。

    这一切一定与沈明烛和山澨脱不了关系。

    当年两人竭尽全力,虽然终究没能挽救这个世界,但他们毕竟杀死了强大的蜃楼。

    不仅如此,他们还将整个大离,将这里每一户人家的一砖一瓦,将这方山河的一草一木,全都保存了下来,让它不至在茫茫宇宙、漫漫时空中彻底消失,就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也是到这一刻,山澨才能真正确认,就连他的记忆也被这个世界的地狱篡改了。

    现在看来,他和沈明烛并不是为了搬救兵才来的这个世界。

    或者说他们曾这样想过,但还没来得及这么做,蜃楼已提前降世。

    因此,沈明烛是在诛杀了蜃楼之后,也在蜃楼吞噬了大离之后,这才带着他自己、山澨,郑方、司星北等等许许多多属于大离人的灵魂,以及蜃楼的两个“肚子”来到的这个世界。

    之后,沈明烛和山澨去往地狱,与地狱达成了某种交易。

    至于这两个“肚子”,则被帕卓家族的先祖发现了。

    这两个“肚子”不是三维世界的人能理解的产物,成了独立于主世界之外的两个空间。

    帕卓家族的先祖通过羌姆舞相关的仪式,找到了与这两个空间建立链接的办法,甚至得以进入这两个空间。

    之后,他们将蜃楼的其中一个“肚子”命名为极乐净土,被他们视作可以用来安放灵魂的空

    间。

    而这个空间里,装着的其实是真正的大离国遗址。

    至于另一个“肚子”,它与极乐净土紧密相依、难以分离、互为倒影,被命名为羌姆的祭台。

    现在还有几件事的具体详情,是山澨尚不清楚的——

    第一,沈明烛和自己在蜃楼到来的时刻到底做了什么,竟能杀死蜃楼;

    第二,沈明烛和自己是如何把大离的遗址保留下的;

    第三,沈明烛和自己是如何把郑方等人的灵魂全都带过来的,又对他们的灵魂做了什么,以至于他们似乎在这个世界转世为人了;

    第四,沈明烛和自己,与这个世界的地狱做的真正交易又到底是什么。

    不过除此之外,其余事由已经很清楚了。

    蜃楼已死,但它留下的两个“肚子”,尤其是被命名为羌姆的祭台的那个肚子,还有残念、或者说意识。

    它想要复活,多年以来一直偷偷寻觅着它可以依赖的、具有强大玄力、而又愿意帮助它的人,它试图感染他们、为他们洗脑,最终让他们信奉自己,为自己肝脑涂地。

    蜃楼最终选中了太一。

    太一试图让姐姐百合子以神的方式降生。

    他之前用于安放百合子的血肉,以及许多人肉身的那个地方,被称为“神明的子|宫”,而那个地方,其实是蜃楼肚子羌姆的祭台的一部分,或者说一个投影。

    蜃楼其实是在借百合子的□□与灵魂,与这个世界建立因果联系。

    百合子的整个重生过程,是一个隐秘的仪式。

    通过这种仪式,蜃楼能够复活,并能降临这个世界。

    凭两个“肚子”复活的、拥有了人类血脉的蜃楼,毕竟不是当年的蜃楼了,它断然不会再有当年那么可怖的力量。

    但毕竟它当年的一只眼睛已如斯可怕,哪怕是复活的只是两个“肚子”,也足以具备灭世的力量。

    它为自己谋划的这条复活、降世的计划,最终目的应该还是为了灭掉这个世界。就和它当年要灭掉大离所在的那个世界一样。

    沈明烛和山澨现在灵魂互融。

    无需山澨解释太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