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寄魂人 > 第37章 埋了

第37章 埋了(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别着急嘛,要不这样也可以,其实公司可以一同管理,只要你肯嫁给我,我们成为一家人,一切就都顺利解决了嘛!”李明宇也不知道是在安抚叶水柔的情绪还是在故意挑衅。

    总之看着他的嘴脸应小天就有点忍不住了。

    “哟,应小天啊,你居然还想对我动手?说实话,没有报警让警察去抓你已经算是给你面子了。难道你真的希望下半辈子都去蹲监狱吗?我敢保证,只要你被抓了,我们用钱财疏通,你这辈子都不可能从监狱里走出来!”

    “你威胁我?”应小天不怒反笑,这家伙实在太可笑了。如果李明宇敢报警的话早在自己揍他的时候就已经报警了,事实上之前这家伙肯定是因为害怕了,至于现在为什么敢这么和他说话,很有可能和他身后的人有关。因为应小天在此人身上感受到武者的气息。

    “呵呵,我就是威胁你,别以为大白疤蛇就很了不起,虽然同样是四大护法,但残豹的实力比疤蛇厉害一倍以上。”李明宇狐假虎威。

    “来,出来单挑!”应小天窝着一肚子火气,现在有人送上门,他自然不会客气。就算残豹是个武者,应小天也不认为对方可以拥有战魂,就更别说召唤战魂来战斗。只要不是那个级别的存在,应小天觉得自己都不用担心害怕。

    残豹愣了一下,没想到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敢挑衅他。他嘴角微微上扬,冷哼一声便走了出去。

    这时李明宇看着叶水柔说:“小柔啊,放心,你家那保镖很快就会服输。到时候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在他眼中,应小天根本不可能是残豹的对手,因为他亲眼看见残豹手劈砖头的。虽然应小天很厉害,但应该不是残豹对手!毕竟他听别人说,残豹可是为数不多的武者!武者和那些电视上看到说的大师可不一样,那些家伙们虚有其表,真正打起来可能一点战斗力都没有。

    “哼,我家小天可不是给你小看的,等着吧,等下回来的肯定是我的保镖!”叶水柔不服气地说。

    同一时刻,应小天和残豹来到皇海大厦附近的空地。

    残豹不解地问,“为什么走这么远?有必要吗?”

    在残豹眼中,应小天只是一个渣渣,根本不值得他高看。

    事实上整个青蛇帮他就服帮助青蛇一个而已,至于其他人?那都不够看的!

    “我只是在想,走远一点,到时候见血了也不会让你影响到我家大小姐而已!”应小天不屑地回应。

    听到这话残豹二话不说冲向应小天,因为他要让对方知道,所有挑衅他的人都已经变成了尸体。

    然而他根本没想到,应小天仅仅只是轰出一拳,他就倒飞出去。

    这时对方还很装哔的说:“唉,一点挑战性都没有,也不知道是谁给你的自信!”

    残豹从地上爬起来,此刻他已经深受重伤,他一脸不解地看着应小天,“不可能,你才多少岁啊,居然就这么高的境界?”

    “呵呵,本少爷3岁式微9岁入境18岁天人合一,岂是你这种式微境界的渣渣可以比拟的!”

    听到应小天的话,残豹气得吐血倒在地上。此时他是被气晕过去了!

    看到这一幕应小天就开始纠结了,他在想应该怎么处理残豹。按理说这种渣渣对他没有任何的威胁,就算就这么将他扔在这里也不见得能对应小天造成伤害。

    问题是现在应小天没心思去应付这些跳梁小丑,如果自己在对付其他对手的时候这些小东西跳出来作妖,这就让应小天非常的麻烦。

    要不还是埋了吧!

    ......

    会议室中,李明宇让小弟们将准备好的转让合同放在一众股东面前,这里当然包括叶水柔。

    只是有些股东看到条款的合同时就拍着桌子说:“李明宇,你别太过分!你的收购价格只有市价的百分之五十,你想用这么便宜的价格收购我们的股份根本不可能!”

    “呵呵,百分之五十已经多给你们了!毕竟如果只要我愿意的话,搁置所有项目,抽调资金,到时候这公司就准备倒闭吧,而你们手上的股份就将变得一文不值!”如今他是最大的股东,最终的决策权在他手中,所以如果他真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到时候皇海公司的股价可能真如对方说的那样会变得一文不值。

    而他看着叶水柔说:“柔柔啊,你的价格我上调了百分之十,你看,我对你还是很好的!”

    看到李明宇这副模样叶水柔作呕的心思都有了。

    就在此时,大门被打开,应小天就这么走了进来。

    看到他进来之后,李明宇立即看向他的身后,可是自己期盼的身影却没有出现,最重要的一点是,应小天身上连一丝伤痕都没有。这不应该啊!就算残豹不是应小天的对手,那两人也应该是经过一番狠斗才有可能分出胜负的。

    可是现在的结局让李明宇认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这可能,肯定是我的打开方式不对!”

    然而他的话音才刚落下,应小天就一巴掌排在李明宇的脸上。

    当然应小天并没有用多大的力气,也没有将后者拍飞,仅仅只是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个大大的手印。

    “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