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爆肝工程师的异世界狂想曲 > 第三卷 web版 3-2 兽女们的主人

第三卷 web版 3-2 兽女们的主人(第1/2页)

目录 加书签
    ();</p></br>

    我是佐藤。是一位不习惯与奴隶相处的佐藤。

    在这个世界传播基本人权是条充满荆棘的道路呢。

    不过,我也没有想要传播的心情阿…。

    ◇

    在那之后我又被质问了几个问题,不过回答完后马上就被放了出来。

    在进入帐棚前,我用寄存证明从文官姊姊那边领取了寄放的行李。

    「来这是您的东西,不过,伯爵大人打算收购这些魔核的样子」

    可以拒绝吗?被用『没有』一样的笑容回答后,我确信了。

    「因为无法确认这个魔物的肉是否安全,请容我先没收。这把枪也是魔物的器官之一,所以不允许拿进市内」

    莉莎以超快的速度回过头去。

    咦,莉莎罕见的生气了?

    好像是很喜欢那把枪的样子,试著交涉看看好了。

    「因为那把枪的性能非常好,所以可以请人鉴定哪把枪是否有危险性吗?

    当然鉴定费用由我方承担,不过,在确认安全后不知能否还给我们?」

    莉莎好恐怖。好恐怖阿。连那位姊姊的笑容也抽动著。

    「我,我明白了。我现在进行安排。由于要在明天午后才能发行新的证明券,请那时再到这个临时驻屯所来」

    「是,那就麻烦您了」

    对了,必需商量有关兽娘们的事情呢。

    「虽然有那个问题在,不过…」

    兽娘们的事情。

    「…原来如此,因为主人已经死亡所以你保护了她们,并且把她们带出迷宫来吗?」

    「是,是这样没错」

    莉莎点头回应,波奇跟塔玛靠著莉莎的脚,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是太无聊了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些亚人奴隶们就是你的东西了」

    是这样的吗?虽然我是打算买下奴隶后在还她们自由的。

    「在迷宫中遇到失去主人的奴隶,就像你在迷宫之中捡到东西一样,只要不是你将原主人杀死企图夺走的话就没问题。所以在法律上和习惯上,你都是奴隶们的主人」

    文官姐姐在证书用纸上面沙拉沙拉的快速书写完后,就将证书递到我的面前。

    「这是奴隶所有权的公用临时证书。因为除了本市内之外无法使用,所以请尽快前往城前广场的奴隶商人区域签定正式的奴隶所有权契约。因为您帮忙带了大量的魔核回来,所以手续费就不需要了」

    我道谢后领取了证书,与兽娘们一起离开了帐棚。

    用来隔离迷宫的防御壁,素材是使用魔核来进行加工,所以才会强制收购素材吗。

    ◇

    来到了外面珍娜小姐惯例的和3为女孩子吵闹著,好像大家正在一起商量些什么。

    虽然妨碍工作也不好,但是只行注目礼的话也挺薄情的…。

    好像在打著什么坏主意的样子,利里奥小姐正在窃笑著,一边用手戳著珍娜小姐,边指著这边。

    「加油喔~」利里奥这样说著边将珍娜小姐往这边推了过来。

    「佐藤先生,手续办完了吗。现在要回去旅馆了吗?」

    「是的,想跟奴隶们一起在旅馆休息呢」

    「真温柔呢。不是在马房或者迷宫之类的地板上,而是在床,看来会比较舒适呢」

    …阿哩?好像有奇怪的单字出现了。

    「不对,比起让同甘共苦的伙伴睡在小棚子里,还是好好的睡在旅馆的床上比较好吧?」

    「那个。佐藤先生。在这个都市内没有可以让亚人住的旅馆唷。主人倒是可以请旅馆提供小棚子或者马房,不过…」

    真的吗?本来想说虽然会被讨厌,但只要提高住宿的金额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是看珍娜小姐一脸认真的样子,不像在开玩笑的感觉。

    「珍娜小姐,不必摆出这样的表情唷。多亏了你,我才可以免去和旅馆发生争执」

    看她的表情好像还有话想讲,不过我又重申了一次请她别介意。

    珍娜小姐她们,因为今晚还要值班的样子,所以跟我行礼之后就在这里分开了。

    ◇

    说起来,如果没有事先得到珍娜小姐的情报,也许听到了必须让兽娘们住在马房这件事,我可能会气冲冲的从门前旅馆走出来吧。

    是该买个房子吗?还是要离开伯爵领地呢?

    如果当初没有遇到珍娜小姐的话,我对这个城市就不会有留恋了吧。

    就不会有想要定居的想法了吧…。

    回去找万事屋的娜迪小姐,听听看有关买房子的相关事项吧。

    「主人,请原谅我僭越了,能够在小棚子或马房睡就已经很满足了,以前也在室外的屋檐下面睡过…」

    「这个嘛…,虽说是奴隶,但是这虐待也太夸张了」

    「真是非常抱歉」

    为什么莉莎要道歉呢?我想听听你的里由。

    「不,对于主人,我哪有那个脸…。只是想说小棚子也很棒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