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爆肝工程师的异世界狂想曲 > 第十三卷 web版 幕间:约翰·史密斯

第十三卷 web版 幕间:约翰·史密斯(第1/5页)

目录 加书签
    </br>

    ※是「幕间∶珍娜队的旅途(3)」后的内容。&29378;&47;&20154;&47;&23567;&47;&35828;&47;&32593;&119;&119;&119;&47;&120;&105;&97;&111;&115;&104;&117;&111;&47;&107;&114;

    ※关于约翰没有记忆的观众请看「幕间∶转移者的受苦难」。

    ※2015/8/17错别字修正。

    在泽茨伯爵领地跟敏特和莉莉欧等人分别了的我,与沿着街道纷纷往王都方向前进的难民们一起走着。

    想着在那里能完成目的吗,不过——。

    「没有介绍信的话是不会为你向那位大人通报的。赶紧滚回平民的城下町去吧。」

    被以相当冷淡的态度拒绝了呢,被房子的佣人赶出来了。

    这个房子的主人是魔法道具——尤其是制作义手和义足而有名的大师,我为了请他帮忙制作代替被那混蛋螳螂(译者:原文“カマキリ野郎“对应“马鹿野郎“,カマキリ是螳螂)吃掉的手,而来到王都。

    「真实的,比执事服,军服与之更相称的大猩猩吗——」

    我向着在厚重的门对面确认已经消失了身姿的大猩猩之后,一边骂着一边站起来

    「介绍信的话也……」

    我脑海中浮起认识的身姿。

    教给我西卡国语的褐色肌肤的长耳族索塔莉,那家伙是个美人呢,不过,负责潜入工作的间谍应该没办法成为与贵族接触的引线吧。

    第二人是普塔街(买西红柿那里,有一个独臂侠的小镇)的旅店老爹。因为那个大叔把我的蛋黄酱菜谱买下了,我才得以继续旅行下去。

    那个老爹以跟街上的守卫是钓友而自夸着,但是大概是吹嘘之类的吧就不要期待什么了。

    那么说来,那个之后,是与旅店投宿的女人一起旅行的事……

    嗬,那家伙是最差劲的了,被(她)灌醉酒之后,差点被当奴隶卖了……啊,就是那个时候智能手机和记事本被贵族买了。※1

    想起其他在灰鼠酉长国遇到的人们。

    即使对那个戴着红色头盔的首领哥哥而言应该是统治阶级,距离又远,即使能拿到介绍信,在这个亚人被区分对待的国家能有多少用也不知道。(译者:不用找了,web里红盔帅哥已经领便当了)

    我继续在塞琉伯爵领与雷塞瓦伯爵领顺序回忆。

    即使那个被莉莉欧称为质朴系美少女的分队长大人也是贵族※2。那个家名不太好想起来(美女的名字都记不住,难怪你准备那么充分也当不成主角了)。

    一副老好人的样子,要是经由莉莉欧拜托帮我准备介绍信大概能成了。

    想起了在不可思议的遗迹沉睡的敏特的事了,不过,那个家伙「(我)不是贵族」的说着,依赖原本就很可疑的人是怎样徒劳※3。

    确实,莉莉欧她们说是要去迷宫都市的。

    我离开了打工的带住宿的创作料理屋,乘上了开往迷宫都市的公共马车。

    在创作料理屋的老板要把女儿嫁给我作媳妇的挽留我(译者:送女儿也不要,果然是立志要当主角的男人啊),要成为料理的主人对我来说太勉强了而拒绝了※4

    当说出要(把女儿)嫁给我的话时,脑内闪过莉莉欧的脸则是秘密(译者:那你为啥要躲着莉莉欧呢,因为她大嘴巴么)。

    ◇

    「一只手的小哥也去迷宫都市吗?」

    「啊,稍微想跟认识的人见个面」

    乘马车时坐旁边座位的小子向我搭话道。

    「搭话的光环」有着能突破在我周围的埋没的强大社交力(译者:这里的埋没是约翰的固有技能,能让自己变成阿卡林,所以这里大概就是在吐槽着“居然能突破我的埋没技能,一定有着社交力超过53万的搭话光环”) ※5

    「是吗,如果是想去当探索者的话还是打住吧」※6

    小鬼以如释重负般的样子露出与年龄相符的笑脸。※7

    见过莉莉欧之后,想在迷宫里赚点钱,不过那样的话题还是不要说出来比较好。

    「我认识的人也很多都去迷宫城市当探索者之类,不过,一年半,三年后,就只剩下一人了」

    「……吗,真严酷」

    「啊,是很严酷的。但是我是不同的啦? 我是请街上的门卫告诉了我作战方法的。要是哥布林基本就是早饭前热身」

    自信满满的是吧与「那样,努力」回话后,小子闭上了眼。

    以刚才的小子的言词为折点,到达下一个城市为止的时间里,谁也没再向我搭话了。

    「不要意思只能到这里了。从这里开始请走着去迷宫都市」

    「哎! 这是怎么回事! 到迷宫城市的钱都已经

加入书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加书签
返回顶部